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信息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名, 代表股份 299,966,3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822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56 名,代表股份 52,897,1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7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161,021,1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324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56 名,代表股份 138,945,23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1.4978%。 4、公司董事、监事及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7,826,730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35%; 2,278,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8%; 15,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50,604,11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52%; 2,278,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65%; 15,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表决权股份 144,037,223 股)、杭州富通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 股份 5,107,700 股)、杭州富通民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6,420,933 股)、杭州富通银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4,280,800 股)回避表决审 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97,782,28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19%; 2,161,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4%; 23,1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50,713,01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10%; 2,161,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53%; 23,1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97,408,98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4%; 2,543,4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9%; 14,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50,339,714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1653%; 2,543,4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082%; 14,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65%)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宏杰律师、肖达夫 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