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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通信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汇报如
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
能,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七项议案。对《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天津
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
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
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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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并出具了《监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
的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
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
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中向关联方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采购商品、原材料的预
计金额予以调整,同时重新签署《光缆采购基本合同》《光缆销售基本合同》及
补充协议。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监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
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监
事,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
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
的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及/或子公司 2022 年度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以及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等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7,470 万元(不含税)。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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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
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围绕公司经营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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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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