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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承德露露: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7-17  

						       证券代码: 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 2015-026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基于对“露露”品牌
       的信心和公司长远价值的判断,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稳定市场事宜的公告》,近期公司部
       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
       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买入(增
                                            本次买入     本 次 买 入       本次买入
                                                                                      持)后持有公
                                          (增持)前持   (增持)公司    (增持)后                成交均价
姓名       职务          买入日期                                                     司股份占公司
                                          有公司股份     股 份 数量      持有公司股                  /元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份数量(股)
                                                                                          (%)
          董事兼
李兆军               2015 年 7 月 14 日        0            80000          80000        0.0106      18.27
          总经理
                     2015 年 7 月 14 日                     4400                                    18.33
王旭昌    副总经理                           61776                         96176        0.0128
                     2015 年 7 月 15 日                     30000                                   16.52
          副总经理
王新国             2015 年 7 月 15 日        61774          20000          81774        0.0109      16.87
          兼董秘



           二、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露露”品牌的信心和公司长远价值的判断,也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
       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了公司股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关于稳定市场事宜的
公告》,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