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 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 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 的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聘任鲁永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聘任王旭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同意聘任鲁永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4、同意聘任王新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王金红女士为证券事务 代表; 5、上述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刘利剑 张金泽 董国云 2016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