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6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19-008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3月14日在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
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的解读》。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
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11. 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按《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财会〔2018〕15 号文
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
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