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1-16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 1 号院 2 号楼三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 1 号院 2 号楼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1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承德露露 指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代码:000848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产险 指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15 日,阳光产险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减持承德露露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150,000 股,占承德露露总股
本的 0.1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承德露露普通股股票 53,747,345
股,占承德露露总股本的 4.99%。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 1 号院 2 号楼三层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资本:57.4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10933526N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2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的基本情况:阳光产险共有两个股东,其中阳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阳光产险 5,533,960,558 股,持股比例 96.31%;阳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阳光产险 212,039,442 股,持股比例为 3.69%。
联系电话:010-573970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李科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
董事长。
宁首波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董事。
王永文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董事。
彭吉海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董事。
5
聂锐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
董事。
秦卫星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总经理。
王霄鹏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副总经理。
朱仁栋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副总经理。
王伟女士,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
副总经理。
刘迎春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
任副总经理。
王飚先生,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
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
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发
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资产配置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资产配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未
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减持所持承德露露股票的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承德露露普通股股票 54,897,3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76,419,000 的 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15 日,阳光产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交易系统减持承德露露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150,000.00 股,共占承德露露总
股本的 0.11%,减持均价为 6.86 元。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承德露露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 股 份 性 减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减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东 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名 例
称
阳 合计持 54,897,345 5.10% 53,747,345 4.99%
光 有股份
产 其中:无 54,897,345 5.10% 53,747,345 4.99%
险 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承德露露的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交易
股份的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15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河北省承德市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 000848
信 息 披 露 义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大道 1 号院 2 号楼三层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股 份 数 量 变 增加 □ 减少 √ 动人 有 □ 无 √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阳光产险持股数量: 54,897,345 ,持股比例:5.1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阳光产险变动数量: 1,150,000 , 变动比例: 0.11%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后阳光产险持股数量: 53,747,345,持股比例:4.99%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4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日期: 2021 年 1 月 15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