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2021-03-10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
次补选董事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
2、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沈志军先生、李元龙先生的履历等材料,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违反《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之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之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沈志军先生、李元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国云 汪建明 黄剑锋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