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金融服务协议2022-12-28
金融服务协议
甲 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01268264C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八号
乙 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
法定代表人:刘弈琳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生兴路 2 号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同为万向集团公司成员企
业,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成立、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
本金18.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金融的业务。
乙方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
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能够向甲方及下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基于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
成本,优化财务管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约定如下:
1、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应甲方要求,为甲方
提供以下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办理存款、贷款、
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2023
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方账户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叁拾贰 亿元。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
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
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方都是公平合
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
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4、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双方约定:①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②协议生效前,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协议生效日的前一日止,有关
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协议之规定;③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乙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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