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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承德露露: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3-017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以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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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项目建

设、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方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遵循全面性、重要性、

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

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公

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较为有效的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

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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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

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们同意公司

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在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水准,在从事公司审

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

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支付相应审计费用。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汪建明 黄剑锋 刘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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