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3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告〔2012〕42 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资料及
财务资料后,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对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棉业”)实施增资,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利于公司发展壮大,进而增厚公司投资收益,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目标的实现。
2、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左志鹏先生予以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利华棉业公司与本公司等签署的《增资协
议》。
二、关于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情形。
2、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9,000 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1.97%。是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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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潜山)有限公司、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和安庆华茂
佰斯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授信业务保证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徐卫林 王玉春 陈结淼 黄文平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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