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茂股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杨纪朝)2017-03-2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杨纪朝

    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
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 号)的要求和国资委的规定,2014 年 10 月 10 日我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同时申请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我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新任
独立董事就任前,我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
会的相应职责。
    2016 年我参加了 1 次董事会,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审议《关于召开安徽华茂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正式离任由
新任独立董事继续履职。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我将继续关注和了解
公司经营动态,争取为公司发展尽自己绵薄之力,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


                                                                杨纪朝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