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4 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同时废止了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应当自编制 2019 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起执行该通知。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
起施行。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相关时间要求开始执行以上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次变更后,变更涉及部分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将原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列示从“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到
“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
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的修订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