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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上午以
通讯方式召开。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告〔2012〕42 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资料及
财务资料后,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情形。
    2、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0.68%。是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潜山)有限公司和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授
信业务保证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 [2019]9 号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我们作为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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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 2019 度上半年度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相关情况,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
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为合理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徐卫林)                  (黄文平)




                                      (管亚梅)                (储育明)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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