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司全体股东、
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资产交易情况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
控制度建设,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
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议案》、
审议《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关于处置参股
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和《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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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0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增加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0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次会议的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次会议的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七)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针对处置新疆利华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处置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基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的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的核查意见刊登在 2020 年 12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
会成员列席和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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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各项
决策程序、经营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及要求,恪尽职守,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经营层在授权范围内实施
经营管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度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了解
参股、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真实、客观的。
(三)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的行为
根据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拟对交易性金
融资产处置的议案》,报告期内,处置国泰君安股票 2,222.35 万股,回笼资金 46,877.77
万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
来。本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
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
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及服务工作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被控制的情况;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现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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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
一套较为完整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生产
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公司
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
了考核。监事会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是根据
岗位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执行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发挥各子公司市场
融资功能,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这
些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我们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
可靠,具有合理性。
(九)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公司均未对实现利润进行预测,故不存在实现利润
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问题。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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