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第八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人
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翁冠男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翁冠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王芊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明锋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三个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同意聘任翁冠男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芊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同
意聘任丁明锋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翁冠男先生简历
翁冠男,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学硕士。2000 年 04
至 2002 年 08 月任北京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 年 08 月至 2003 年
08 任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管部经理;2003 年 08 月至 2004 年 09
月任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
2004 年 09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副
总经理 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01 月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视讯通
信项目部副总经理兼任产品发展部副总经理;2006 年 0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大唐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宽带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 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06 月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总经理;2009 年 07 月至 2011
年 06 月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2011 年 07
月至 2012 年 05 月任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05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高鸿通信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服份有限公司移动互联网事业
部总经理。翁冠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
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高鸿股份
(000851.SZ)股票 388,120 股;翁冠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