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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
《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列报明确了相关要求。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财政部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的解读》。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权益、净利润造成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造成公司对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3、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以前的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
对 2018 年全年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和《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
的解读》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