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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9-04-0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高鸿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配套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融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高鸿股份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文件和决策程序,对该事项的合
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高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84 号),高鸿股份获准非公
开发行 27,542,993 股股份购买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
鼎恒”)41.77%的股权,发行价格 11.60 元,非公开发行 13,377,775 股股份募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人民币 155,182,19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089,19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到位,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94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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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高鸿鼎恒、华融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日实际投资额(万元)

   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14,908.92                1,232.11


   四、历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4 月 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并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至此,公司前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结束。

   五、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资金
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闲
置募集资金的不超过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本次借出
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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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接安排将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7,000 万(含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高鸿股份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定。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高鸿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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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谢金印              王茜雯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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