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23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260 号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录               页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260 号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波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