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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0-07-1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7,629,8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2 元(含税),派
发现金共计人民币 18,152,597.34 元。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7,629,86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0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0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07 月 0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0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
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咨询联系人:孙迎辉
    咨询电话:010-62301907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7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