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19 年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及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情况, 根据第二期《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回购注销其未解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此部分股份回 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18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第二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 3.3071 元/股。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上述已授予尚未解锁股份共计 7,900,200 股。 独立董事:梁文永 张天西 李克强 孙闯 万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