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关联交易公告(二)2021-02-1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
向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及其下属
单位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数据所”)租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内研八楼及科研综合楼 2 层部分、9 层部分、10 层、11 层为办公场所,租
赁面积共 5,989.8 平方米,租期均为一年,租金共 7,621,419.00 元(不包括物
业管理及能源费)。
    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
所为其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
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关联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
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
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78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
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
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
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
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
    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9 年营业收入 1,920,456.24 万元,净利润-98,225.58 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4,283,260.75 万元,净资产 1,827,047.30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 116,244,49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12.81%,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查询,电信科研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
    法定代表人:张知恒
    注册资本:6,668.2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开发后的产品;通信软件、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产品、通信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开
发后的产品;通信及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租赁房屋及场地;主办《数据
通信》杂志;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数据通信》杂志发布广告。(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400003884C
    股东情况: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因数据所属于涉密单位,暂未提供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数据所为其下属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 款第(二)条规定,数据所为公司关联人。
    经查询,数据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办公用房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科研综合楼 2 层南、2 层东北、2 层机房、9 层北、
10 层、11 层,租赁面积共 3,558.8 平方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内研八楼
为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共 2,431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及其下属单位数据所租用北京市海
淀区学院路 40 号内研八楼及科研综合楼 2 层部分、9 层部分、10 层、11 层为办
公场所,租赁面积共 5,989.8 平方米,租期均为一年,租金共 7,621,419.00 元
(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其中,向数据所租用研八楼日租金为 2.88 元,租
期为一年,租赁面积共计 2,431 平方米,租金共计 2,555,467.20 元;向电信科
研院租用科研综合楼 2 层部分、9 层部分、10 层、11 层日租金为 3.9 元,租期
为一年,租赁面积共计 3,558.8 平方米,租金共计 5,065,951.80 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租金水平不超过市场同类价格水平,租用面积与公
司业务水平相当,本次租用有利于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电信科研院及其控制的企业
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共计 406,296.79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房产作为办公场所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
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房产作为办公场所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