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21-05-29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
大 唐高 鸿数 据网络 技术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 自筹 资金 预先投 入募 集资 金投 资项目
情 况报 告的 鉴证报 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581 号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鸿股份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高鸿股份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高鸿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鸿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鸿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君亮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大唐高鸿
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165 号文《关
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400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252,016,12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249,999,999.84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8,897,160.9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1,241,102,838.86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前期投入金额为 6,208.25 万元,
近期偿还银行借款为 26,800 万元。本次拟置偿还银行借款的部分前期投入金额,置换金额为
22,000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5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月 20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
109,391.32 99,110.28 6,208.25
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 25,000.00 26,800.00 22,000.00
总 计 134,391.32 124,110.28 33,008.25 22,00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
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