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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9月28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上午9:15至
2021年09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0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付景林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308,702,41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784%。
    2.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49,918,4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8,783,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80%。
    3.公司董事长,部分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王静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议案名称
  号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果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8,585,417      99.9621%            97,000         0.0314%          20,000      0.0065%         通过



       此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                                                                                                                                                表决结
                           议案名称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号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果
                                                                    小股东所持股                    小股东所持股                    小股东所持股
                                                      (股)                          (股)                          (股)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9,524,166      99.9267%            97,000         0.0608%          20,000      0.0125%         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王静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