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03 月 02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03 月 09 日在大唐电信
集团主楼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段茂忠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