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天西)2022-04-14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天西)
作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1 年的工作情况
作简要汇报。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本年度召开会议次 本年度应出席会议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会议类型
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董事会 12 12 12 0 0
股东大会 本年度未列席股东大会
本人自 2020 年 05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
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内,我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报告期内审议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21 年 01 月 07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大唐高
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 2021 年 02 月 09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
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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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1 年 02 月 21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大唐高
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表独
立意见。
4. 2021 年 04 月 13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方
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
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5. 2021 年 05 月 27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 2021 年 06 月 16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 2021 年 08 月 29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大唐
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8. 2021 年 11 月 03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投资设立子公司发展车联网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 2021 年 11 月 03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投资设立子公司发展车联网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0. 2021 年 12 月 07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1. 2021 年 12 月 08 日,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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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推进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21 年度,凡需经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
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 2020 年
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主要
职责,我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
出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数额,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为确保 2020 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的进度与质量,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就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场前,我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出具了关于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在 2020 年年报编制期
间,通过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度,对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总结。组织召开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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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有序积极的开展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各业务部门进
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业绩与激励制度相关事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
审阅公司所提供的报告,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
员作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我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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