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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4 月 15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15 日(星期
五)上午 9:15 至 2022 年 04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7 人,代表股份 78,936,24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票 6.9240%。
    6.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6,338,649 股,占公
司 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1.4332% ; 通过 网络 投 票 的 股东 73 人 ,代 表 股 份
62,597,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09%。
    7.公司董事长,部分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刘恋恋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议案名称
  号                                                                    占有效表决权                      占有效表决权                       占有效表决权        果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1.00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司烟台房产的议案》
                                                       71,538,021         90.6276%         7,395,020          9.3683%              3,200          0.0041%       通过

2.00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司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
                                                       71,483,521         90.5586%         7,452,720          9.4414%                   0                 0     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                                                                                                                                                         表决结
                             议案名称                                  占 出席 会议 中                    占 出席 会议 中                    占 出席 会议 中
  号                                                                                                                                                             果
                                                      股份数量(股) 小 股东 所持 股     股份数量(股) 小 股东 所持 股     股份数量(股) 小 股东 所持 股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1.00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司烟台房产的议案》
                                                      71,180,952          90.5850%        7,395,020           9.4109%             3,200           0.0041%       通过

2.00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司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
                                                      71,126,452          90.5157%        7,452,720           9.4843%                  0                  0     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刘恋恋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