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付景林先生本次辞去电信科研院推荐董事职务属工作调整,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付景林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我们认为,付景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梁文永 张天西 李克强 孙闯 万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