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6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上述董事会。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修订)》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振中、潘同文、吴杰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