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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机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7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分
析,均予以认可,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
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
引》”)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
    2.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
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
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6.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贴合公司实际,内容更为明晰。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
久的回报。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内容更为明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意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杰、王世召、周京平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