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
公司 2021 年度租赁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 824.88 万元,其
中接受关联人租赁 549.65 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275.23
万 元 。 2020 年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租 赁 关 联 交 易 合 计
1,192.3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的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10.1.3 条第(一)、(二) 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
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其他三名
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
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承巍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
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
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
(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
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
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
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
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
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
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
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7,532,023
万元,净资产 2,772,215 万元;营业收入 5,284,994 万元,净
利润 419,582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7,700,645
万元,净资产 2,939,956 万元;营业收入 4,325,242 万元,净
利润 365,976 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 30.00%股份,
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名称: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地址:唐山曹妃甸工业区
注册资本:8,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55334097X0
经营范围:节能高效风机的研发、设计、维修、制造、
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
零部件加工;铆焊件加工、制造、销售;通用及专用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动机、联轴器、仪器仪表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 17,380
万元,净资产-2,639 万元;营业收入 2,671 万元,净利润-1,218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 16,598 万
元,净资产-3,923 万元;营业收入 2,578 万元,净利润-1,323
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日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
(三)名称: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张丽
注册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 15 号
注册资本: 19965.3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200568925647K
经营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
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保护、文物及相
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文物产业经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启新博物馆资产总额为 21,803
万元,净资产 7,190 万元;营业收入 671 万元,净利润-1,189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启新博物馆资产总额为 21,115
万元,净资产 6,383 万元;营业收入 466 万元,净利润-807
万元。(未经审计)
启新博物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
(四)名称: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启初
注册地址: 河北自由贸易区曹妃甸片区装备制造园区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30MA09WF9J3X
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
理;金属密封件、紧固件、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工业
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曹妃甸科实公司资产总额为
9,374 万元,净资产 7,540 万元;营业收入 1,265 万元,净利
润-384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曹妃甸科实公司资产总额为
9,645 万元,净资产 6,956 万元;营业收 2,158 万元,净利润
-594 万元。(未经审计)
曹妃甸科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的
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租赁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冀东集团”)房屋
1.交易标的:冀东集团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
业区北七道南侧、河北三路北侧的科技大厦 A 座房屋(含设
备、设施),建筑面积 10,734.38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359.45 万元。
(二)公司子公司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
限公司租赁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
东日彰”)厂房
1.交易标的:冀东日彰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
业区零公里处和谐路的部分办公楼、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
筑面积 6,500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和办公。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114.5 万元。
(三)公司子公司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唐山
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以下简称“启新博物馆”)房屋
1.交易标的: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园区【N】栋 2、
6、7、8 层(含设备、设施),建筑面积 2,207.77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 租金:75.70 万元。
(四)公司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热加工公司”)向金隅科实(曹妃
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科实公司”)出
租房屋
1.交易标的:曹妃甸热加工公司所拥有的重型机械热
加工中心预留厂房,建筑面积 23,776.47 平方米,以及厂房
周边未建筑场地面积 19,383.01 平方米。
2.出租期限:12 个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3.租金:275.23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解决公司办公和经营需求;向关
联人出租房屋,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均对公司发展有
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
交易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13,389.77 万元,其中经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关联借款 13,319.02 万元;公司与冀东日
彰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75.37 万元;公司与启新
博物馆尚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曹妃甸科实公司累计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22.9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接受关联人租赁及向关联人提供租
赁事项告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
赁,用于公司或关联方办公和经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
作用;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是根
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
赁,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决议;
2.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