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核实了相关人员的履历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副 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 我们未发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 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个人素养能够 满足任职岗位的需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史庆国先生、李顺栋先生为 副经理,聘任张虓先生为总经理助理,聘任刘福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三、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签名:罗 熊、岳殿民、王玉敏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