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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装备: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1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唐山

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加工公司”)注册资本 23,666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3,549.9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15%,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出资 20,116.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5%。

    为进一步提高高质量发展水平,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热加工公

司拟投资 30,918 万元在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建设年产 2.5 万吨大型金属材料智

能制造项目,目标年产 2.5 万 t 铸钢件,产品主要为立磨磨盘、轮带、齿圈、

托轮、立磨铸件、轴承座、破碎机机架等建材、冶金、电力、石化、矿山、工程

机械铸钢件。为保证该项目资金需要,公司与冀东集团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对

曹妃甸热加工增加注册资本金 15,459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318.85 万元,占注

册资本 15%,冀东集团出资 13,140.15 万元,占注册资本 85%。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筹。

    2.鉴于冀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本公司与冀东集团按出资比例对热加工公司增

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向东、

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额 2,318.85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未

                                                                             — 1 —
超 3,000 万元,公司自年初累计与冀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的 5%且超 3,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冀东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冀东集团签署增资

协议。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唐山丰润区

    5.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6.注册资本:247,950.41 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9.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

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

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

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

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

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

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

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

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

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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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主要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5%股份,唐山金融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5%股份。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7,484,027 万元,净资产

3,091,632 万元;营业收入 5,922,445 万元,净利润 503,803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7,871,531 万元,净资产

3,172,869 万元;营业收入 4,763,621 万元,净利润 281,442 万元。(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冀东集团持有公司 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13.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2.住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唐山市曹妃甸区

    4.法定代表人:李冬雪

    5.注册资本金 23,666.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23,666.00 万元人民币

    6.主要股东:热加工公司由公司和冀东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持股 15%,

冀东集团持股 85%。

    7.经营范围:铸钢件、铸铁件、耐磨件、耐热件、不锈钢件的制造、销售以

及安装、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热处理加工、机械加工及安装、维修服务、技术

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热加工公司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热加工公司资产总额为 42,328.24 万元,净资产

13,411.07 万元;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064.71 万元,净利润-4,256.11 万

元。(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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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热加工公司资产总额为 41881.2 万元,净资产

10508.25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063.58 万元,净利润-2902.83 万元。

(未经审计)

    9.热加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诚信状况良好。

    10.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增资方案

    冀东发展集团和冀东装备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 15,459 万元人民币

(增资价格为 1 元人民币每注册资本),其中:冀东发展集团增资 13,140.15

万元人民币,冀东装备增资 2,318.85 万元人民币。上述增资完成后,热加工注

册资本总额为 39,125 万元人民币。冀东集团出资总额为 33,256.25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85%;冀东装备出资额合计为 5,868.75 占注册资本的 15%。

    2.增资后热加工董事会、监事组成

    增资后的热加工董事会、监事组成、委派、更换方式,任期及权力和义务等

不变。

    3.出资义务

    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热加工公司经营期限内向热加工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4.股东权益变动

    此次增资前后,双方出资占热加工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所

涉及的股东权益不发生变化。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土地事宜,不会导致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形

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后完成,热加工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 39,125 万元,可以有力保证

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增强市场竞



                                                                            — 4 —
争力,有利于提高高质量发展水平。

    公司与冀东集团按照出资比例对热加工公司增资,风险较小,本次增资后,

公司仍持有热加工 15%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

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68.87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关于向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冀东集团按照出资比例对热加工公司增资,有利于保证大

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出资比例对热加工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交易价格公允,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

向热加工公司增资,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