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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装备: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1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租赁房屋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 645.33

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租赁 645.33 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0.00 万元。2022 年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租赁房屋关联交易合计 644.12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达到

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向东、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回

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

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0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
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
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

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

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

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

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

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

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

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2,224,468 万元,净资产

269,452 万元;营业收入 5,796,039 万元,净利润 397,795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2,377,355 万元,净资产

243,167 万元;营业收入 2,927,818 万元,净利润-18,511 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持有公司 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天雷

    注册地址:唐山曹妃甸工业区

    注册资本:21,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55334097X0

    经营范围:节能高效风机的研发、设计、维修、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

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铆焊件加工、制造、销售;

通用及专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动机、联轴器、仪器仪表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 15,464 万元,净资产 7,911
万元;营业收入 4,828 万元,净利润 109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 15,816 万元,净资产 7,929

万元;营业收入 5,226 万元,净利润 10 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日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名称: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东

    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6958916032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制造、销售、技术研发;工业节能技术;低速直驱

技术的研发、设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咨询、转让等。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海风能资产总额为 21,306 万元,净资产-8,519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85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海风能资产总额为 21,866 万元,净资产-8,877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58 万元。(未经审计)

    华海风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租赁冀东集团房屋

    1.交易标的:冀东集团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北七道南侧、河

北三路北侧的科技大厦 A 座房屋(含设备、设施),建筑面积 5,117.39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171.36 万元(不含税)。

    (二)公司子公司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租赁冀东日彰

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日彰”)厂房

    1.交易标的:冀东日彰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和谐路

的部分办公楼、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 6,500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和办公。
    3.租赁期限:6 个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4.租金:57.25 万元(不含税)。

    (三)公司子公司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租赁华海风能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风能”)厂房

    1.交易标的:华海风能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和谐路

的部分办公楼、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 8,500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和办公。

    3.租赁期限:6 个月。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66.14 万元(不含税)。

    (四)公司子公司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冀东集团房屋

    1.交易标的:冀东集团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北七道南侧、河

北三路北侧的科技大厦 A 座房屋(含设备、设施),建筑面积 9,005.68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301.57 万元(不含税)。

    (五)公司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冀东集团房屋

    1.交易标的:冀东集团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丰润区丰董路西侧的五层综合

楼、警卫室、旅行房屋、橡胶车间四宗房产,建筑面积 6,278.50 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和办公。

    3.租赁期限:12 个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49.01 万元(不含税)。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公司租赁房屋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进行。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解决办公和生产经营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

积极的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
输送和交易风险。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103.99 万元;公司与冀东日彰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119.49 万元;公

司与华海风能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接受关联人租赁事项告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用于公司办公或经营,

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是根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

的作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

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