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进行了 事先审阅,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法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 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建筑工程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关联交易预计 总金额不超过 49,814.74 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亢韦、陈少明、张雷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