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
的权利,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代表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 2020 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2020 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10 次,其中现场会议 8 次,通讯表决
会议 2 次。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均按时参
加了各次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任职状态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鲁桂华 现任 10 8 2 0 0 否
战飞扬 现任 10 8 2 0 0 否
陈亦昕 现任 10 8 2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了上述各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
况。
二、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出具了《北京顺
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3、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出具了《北京顺
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所做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
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运用、担保、计提资产减值、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了沟通,
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申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
3、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间,以及其他可充分利用的时间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谨慎、勤勉、
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持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公
司情况,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做到从根本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鲁桂华、战飞扬、陈亦昕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