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经核实,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 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鲁桂华、战飞扬、李秋生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