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顺鑫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
说明,现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说明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合计1,538.47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1,757.21万元,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0.22%。
经过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事
项。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
形。
独立董事:鲁桂华 徐猛 陈亦昕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