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每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安元芝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安元芝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 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安元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影响公司的 正常经营。辞职后,安元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鲁桂华、徐猛、陈亦昕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