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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鑫农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查阅相关

资料,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李秋生先生、宋克伟先生、林金开先生、和法文先生、董文彬先

生、秦龙先生和康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述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在聘任上

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

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秋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克伟先生、林金开先

生、秦龙先生、和法文先生、董文彬先生和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文彬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鲁桂华、徐猛、徐浩然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