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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65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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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68,745,24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4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1,168,512,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36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32,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040,79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8,2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32,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
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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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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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 96.218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2.02.候选人:选举朱为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2.03.候选人:选举慕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2.02.候选人:选举朱为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2.03.候选人:选举慕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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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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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且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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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168,5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7%;反对 155,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5,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1478%;反对 1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5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陈小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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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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