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65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1/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68,745,24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4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1,168,512,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36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32,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040,79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8,2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32,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 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3/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份总数的 96.218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2.02.候选人:选举朱为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2.03.候选人:选举慕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2.02.候选人:选举朱为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2.03.候选人:选举慕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68,592,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8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21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5/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1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1%;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440%;反对 232,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5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且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6/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同意 1,168,5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7%;反对 155,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5,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1478%;反对 1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5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陈小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7/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