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78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
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6月15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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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
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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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三)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四)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五)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七)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
应付款”项目。
(八)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
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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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
生影响,属于合理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
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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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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