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19-03-1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25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502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1,11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1,1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409
号”文同意,公司 111,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印转债”,债券代码“127003”。
“海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5.26 元/股,因于 2017 年 07 月 11
日实施了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5.25 元/股。2018 年 8 月 10 日,因“海印转债”转股价格满足向
下修正的条件,修正后转股价格为 3.50 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1、根据《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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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
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
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价已出现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
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的条件。
3、为了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董
事会的提议按照《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海印
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4、向下修正后的“海印转债”转股价格为审议向下修正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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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尾数向上取整)。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 2017 年
每股净资产值和 A 股股票面值。如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
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海印转债”的转股价格(3.50 元/股),则“海
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茂名
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邵建明先生和邵建聪先生已书面承诺,将
在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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