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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2020-06-05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3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作为网
络直播共创空间项目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
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
定。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
建聪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725,712股(占总股本的2%)。减
持计划尚在实施期。
    3、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
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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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印股份”)于
2020年5月27日与广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签署了《外贸
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共同促进和力争双赢的前提下,决定建立外贸战略合作联盟。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缤缤广场”)举行了正式的挂牌仪式。广东进出口
商会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在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建立外贸采购中
心,商会挂牌:“广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上述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推进合作的各项工作。2020年6月4

日,公司与商会、广州现代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创新发展促进中心”)签署了《推动转型升级公共服务试点搭建直
播共创空间(平台)合作协议》,协议各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开

展深度合作,为广州市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模式创新及打造“直播
电商之都”作出努力。


    三、协议各方情况
    (一)广东进出口商会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774号518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00078792387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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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吴泽初
    注册资本: 叁万元(人民币 )
    证书有效日期: 2016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26日
    业务范围:组办、协办商洽会、展览会、交易会,协调纠纷、行

业自律,组织反倾销应诉,考察交流,人员培训,研讨咨询,金融服
务。
    简介:广东进出口商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
受广东省商务厅指导,由从事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企业以及
行业内的专家自愿参加组成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业组织。商会于
2006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定址于广东外贸大厦,是广东省较早成立

的外经贸领域的行业商事协会。创始会员由广东省内一批国有进出口
大企业和民营企业发起和构成,至今会员已从100多家发展成上千家。


    (二)广州现代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6号501房自编A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LJ3B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英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股东的情况:法人代表李英持股100%

    简介:广州市现代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成立于2018年,由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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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商会,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州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行
业组织积极参与建立的促行业升级转型服务机构,主要围绕新形势下
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新问题、新形象、新业态、新
模式、新技术的应有推广等方面开展业务工作,为商贸流通产业的创
新发展、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提供深度服务。并与广州政企商各方

资源建立了广泛和稳定的合作关系。
    说明:公司与商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进出口商会

    乙方:广州现代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目标

    协议各方利用各方资源优势,开展深度合作。以丙方旗下商业项

目缤缤广场为合作标的,甲方、乙方导入政策及行业资源,指导及协

助缤缤广场推进“专业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空间(共创空间)”

平台试点工作。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专业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空间(共创空间)”是在广

州市商务局支持指导下,由乙方主导策划及组织,围绕广州建设国际

商贸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时尚之都的目标任务面向全行业

进行开展。缤缤广场计划搭建的直播共创空间,着重市场产业服务建

设供给,服务资源共享、服务空间共建,是多元复合的产业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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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场新业态场景。直播共创空间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

播内容电商服务、品牌运营、渠道建设、人才培养、商户培训教育、

政策宣导、金融纾困、文化集展等。

    2、作为直播共创空间主要载体内容之一,通过各方努力引入有

影响力 MCN 机构落户缤缤广场直播共创空间,使其充分服务缤缤广

场商家参与网络直播带货销售,并培育商家对电商带货直播的理解与

行动能力,从而盘活缤缤广场存量商家和引入增量客户。

    3、加快建立外贸采购中心管理机制与服务体系,一方面引入丙

方会员服务中心和优质外贸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网络平台衔

接国外采购商,同时组织 MCN 机构加强外贸商户和优质外贸产品的

策划与网络直播展销服务等,充分发挥缤缤广场作为进出口商品交易

中心的作用。

    第三条 各方分工原则

    1、甲方负责组织国内外匹配的外贸产品企业与缤缤广场及直播

共创空间对接,同时引入外贸会员服务中心和优质外贸服务机构,协

助缤缤广场及直播共创空间打造专业外贸采购中心管理机制和服务

体系。同时,甲方协助引入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平台服务,为

国内外买家的身份和资金进行认证评级及金融征信;并且组织外贸服

务机构为商家和有关企业提供金融便捷、国际海外仓储、优先退税、

优先报关的外贸服务和联动销售服务等。此外,甲方会根据政府支持

政策及内外贸行业最新政策,适时指导及协助项目争取相关政策扶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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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和组织专业团队为缤缤广场研究制定直播

共创空间建设和运营解决方案;同时乙方将根据直播共创空间平台和

缤缤广场商家产品的行业特性,积极引入有影响力、行业认可的

MCN、平台机构。

    3、丙方负责提供旗下商业项目缤缤广场作为直播共创空间平台

建设的载体,并利用其华南地区拥有的众多商业资源(多商业项目、

多行业、多商家和生产企业、多产品货源),为直播共创空间平台提

供丰富的产品供应链资源,并为直播共创空间平台扩大影响力,拉动

内外贸提供强大助力。同时,丙方也利用其已有的“海印生活”线上平

台,大力参与发展直播电商业务,配合缤缤广场直播共创空间更快发

展。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 日止,

为 3 年期。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于上述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书面通知

另两方续约,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作项时协议各方应维护对方声誉、商誉及形象,不

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声誉、商誉及形象的行为、言论等;否则如给对方

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

失。

    2、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

可能,在此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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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协议各方对其合作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承诺已

取得项目内容的履行资格或合法授权,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章制度。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与适用

    1、本协议为甲、乙、丙三方进行网络直播共创空间项目合作的

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各方可在平等互利的基

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

    2、根据协议,任一方可视市场及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合作内容。

    3、在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

执行,具体合作事宜应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的合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缤缤广场作为直播广创空间平台建设的载体,为

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客群及相关资源。搭建直播共创空间是公

司为商户提供的服务之一,旨在增强存量商户粘性及吸引增量商户。

同时,公司将此次的合作作为试点工作,探索商业物业运营的新模式,

实现商场的内容创新,提升物业经营效益。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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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

建聪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725,712股(占总股本的2%)。减

持计划尚在实施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及减持股

份的通知。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作为网络直播共创空间项目合作的指导

性文件和基础,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

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

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商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签署的《推动转型升级公共服务

试点搭建直播共创空间(平台)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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