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7-02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3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租赁合
同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印摄影城”)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印集团”、“关联方”)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海印摄影城继续向海印集团租赁其位于广
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6号1-4层的物业,建筑(或使用)面积为5,544.59
平方米,作商业用途使用。合同总金额约为10,479,275.10元,租赁期
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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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海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10.1.3之(一)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479,275.10元,该金额未超过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001房自编01室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主要股东: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4930W
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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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海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
生,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邵建明先生、邵建
佳先生、邵建聪先生系兄弟关系。
海 印 集团 2020年 度 实 现 营业 收入 1,874,485,874.66元 , 净 利润
-143,330,726.92元,2020年末净资产3,857,975,493.54元。以上数据已
把上市公司海印股份纳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1996年4月,海印集团成立,股东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
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为50%、20%、30%。
2009年2月,邵建聪先生将其持有的海印集团15%股权转让给邵
建明先生,转让后,海印集团的股东仍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
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变为65%、20%、15%。
(三)关联方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海印集团除持有海印股份的股权外,主要以产业投资、
股权投资为主,海印集团本身主要是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970,533,089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41.73%,是公司控股股东。
(四)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三人分别持有海印集团
65%、20%、15%的股权。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41.73%的股权,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建明直接持有公司4.27%的股权。
(五)海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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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海印摄影城经营物业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6号1-4层
面积:5,544.59平方米
租赁期限:2021年07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租金: 249,506.55元/月
该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6号,1至4层的建筑(或使用)
面积为5,544.59 平方米,属于海印集团自有物业。本项目租期42个月,
合同总金额为10,479,275.10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价格为45元/平方米/月。本次关联交易租金由
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低于广州市地区以及周边同档次商
业物业的出租平均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人(甲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6 号 1-4 层的房地产出租给
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5,544.59 平方米。出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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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42 个月,2021 年 0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出租价格为每
月 249,506.55 元,即 45 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10 日前按转账付款方式缴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租的商业物业作为子公司海印摄影城的运营场所,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同日披露的《关于租赁
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号)中
涉及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印集团其他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2018年10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
路98号海印中心停车场及5层至19层写字楼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期
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1,343.58万
元。
(二)2018年12月2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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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98号海印中心21层至32层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场所,租期为2018
年12月25日至 2021年12月24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1,014.13万元。
(三)2019 年 6 月 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
有限公司向海印集团续租海印布料总汇,租期为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 2,329.44 万元。
(四)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海印集团(含集团控股子公
司)因住宿、餐饮事项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发
生总金额为21,596.30元的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广
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作为经营场所,属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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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交易及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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