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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2016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海印股
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 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111,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11
万张,募集资金合计 1,111,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11,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888,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
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
           经营,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
           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11016710954006                 119,451.04 募集资金专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5871987000001891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合计                     --                      119,451.04            --

                备注:上述余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15,502,327.0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93,281.33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的结算尾款 859.8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为 15,807.56 万元,累计利息 4,894.7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际使 募投资金实
                                            累计投入募 尚未支付的 用募集资金 际投资额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计 调整后计划                                                    节余募集资金金
                                            集资金金额 结算尾款金 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募集金投向     划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1)                                                 额(含利息)
                                              (2)      额(3) (4)=(2)(5)=(4)
                                                                     +(3)     /(1)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
浦镇(原康桥镇)25   109,088.89 109,088.89    92,421.51      859.82 93,281.33      85.51%         20,702.35
  街坊 60/1 丘项目

                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
           募集资金(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
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说明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
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
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在
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2、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单位与保荐机
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已履行及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