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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刘恒、陈莹、杨栋锐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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