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2021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9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92,170,041.50 元 , 减 去 本 年 度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23,137,516.44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减去本
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0.00 元,减去本年度根据新租赁准则调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707,162.3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13,798,045.8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81,783,325.57 元。
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业绩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经营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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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关于
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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