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 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和2018年5月30日召开 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2018年8月12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18-025)、《关于增加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053)。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外,根据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补充日常关 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2018 年增 关联人 预计发 实际发 类别 容 加金额 生额 生额 接 受 关 联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0 4.05 4.05 1 人 提 供 的 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检修服务 350 563.99 213.99 劳务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260 264.04 4.04 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0 21.33 21.33 检修、清洗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60 544.26 84.26 向关联人 运维、代建 提供劳务 光伏项目安 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0 40.32 40.32 装、餐费 合 计 1070 1437.99 367.99 2.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 先生(授权委托张锐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表决后,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铝宁 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柴永 成先生,注册资本 502,580 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 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 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 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注册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 520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 产 32,711,013,318.05 元,股东权益 7,433,730,971.99 元,实 2 现的营业收入 6,714,039,619.92 元,净利润 361,310,549.94 元。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32,716,739,551.63 元,股东权益 7,802,492,231.15 元,实现 的营业收入 477,837,086.93 元,净利润 36,314,878.06 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84,089,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 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 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 (二)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常学军 先生,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承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 火力发电站和新能源发电站的安装、检修、维护、调试、试验、 改造、运行等;输配电系统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施工总承包, 承试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诊断和节能技术改造;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和电 气试验技术服务;锅炉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 修理;安全阀校验维修;电站设备监理(监造);工程建设物资 3 代保管;磨辊堆焊;劳务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保洁服务;电 力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电缆、 润滑油、金属材料及耗材的销售;火电厂粉煤灰;石膏等附加产 品的经营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 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86,176,303.39元,股东权益57,832,401.26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76,852,833.49元,净利润417,716.06元。 截至2019年2月28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79,321,229.12元,股东权益57,834,038.00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4,743,437.73元,净利润1,636.74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 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 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 径查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 (三)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 4 建华先生,注册资本 93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 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电力设备 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新能源、新材料的设计研发; 电力物资经销;对电力行业、设施农业进行投资;设施农业开发 及本企业生产农产品的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到审批或许可的, 凭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 资产 190,127,726.66 元,股东权益-186,247,760.96 元,实现 的营业收入 27,796,745.80 元,净利润 739,763.21 元(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 产 192,232,877.36 元,股东权益-186,209,906.13 元,实现的 营业收入 2,138,862.78 元,净利润 18,413.60 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 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 径查询,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 5 (四)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华 先生,注册资本 4770 万元,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电力销售 (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向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农业、 交通运业、居民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 目管理。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宁夏(世和)中 卫宾馆前三楼)。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224,416,636.08 元,股东权益 48,940,325.87 元,实现的营业 收入 27,918,884.87 元,净利润 6,238,543.11 元(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185,823,831.23 元,股东权益 49,270,859.15 元,实现的营业 收入 2,022,071.04 元,净利润 92,225.16 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 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 径查询,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 6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 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公司依据市场价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补充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 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 7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银星能源《关于 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程序合规;该交易 事项公平、公正、合理,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和银 星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 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