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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19-04-2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对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
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独立意
见
     该事项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2018 年生产经营计划测算的,该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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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保忠


      李宗义


      王幽深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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