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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
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
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
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银星风电)
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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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的责权,宁夏能源拟收取担保费用。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宁夏能源签署的《担保收费协议》,
担保费用自 2019 年 1 月起开始计算,按年支付。公司全资子公
司银仪风电、内蒙银星风电应以宁夏能源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按
照 1.5‰/年的担保费率向宁夏能源支付担保费。在担保期限内,
银仪风电、内蒙银星风电应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8.43 万元,其中:银仪风电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3.48
万元;内蒙银星风电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104.95 万元。
    截至 2019 年底,宁夏能源为银仪风电总余额人民币 17,74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人民币 9,44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宁夏能
源为内蒙银星风电总余额人民币 41,8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按照上述担保费率计算,2019
年度银仪风电应支付担保费人民币 14.16 万元,内蒙银星风电应
支付担保费人民币 1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
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
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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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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